每週三是比比最高興的日子,
因為幼稚園允許小朋友可以帶一樣家中的玩具到校。
比比特別帶了相機要照同學,
更是沒忘記帶心愛的電子雞去,
但是只能在課餘時間玩。
她在非課餘時間把小雞借給同學看,
結果小雞被老師沒收了。
直到放學時才還給比比時,
剛好被我看到。
我馬上糾正她,上課不能分心、不能跟別人說話,
她還說:小雞放在老師那裡也好,才不被別人拿去。
我的媽啊!下週三不准再帶小雞去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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